①连带被保险人先天性疾病医疗保险金(如投保,与被保险人共享200万元): 保障30种先天性疾病,在保险期间内,连带被保险人经医学检查首次发现或经医院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先天性疾病并在满1周岁前首次住院接受该先天性疾病手术治疗的,对于连带被保险人自该次住院之日起至其满1周岁期间,在医院普通部中为了治疗上述先天性疾病而实际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本项保险责任约定的免赔额后,按本项保险责任约定的给付比例,在本项保险责任约定的保险金额内支付连带被保险人先天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②连带被保险人罕见疾病保险金(1万元):
保障20种罕见病,在保险期间内,连带被保险人自出生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罕见疾病,按照保险合同载明的本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连带被保险人罕见疾病保险金,同时本社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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